365bet公文处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365bet(以下简称公司)的公文管理,推进公文处理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建设,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,根据《365bet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公司公文(包括电报,下同),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,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发布规章和措施,请示和答复问题,安排生产经营活动,布置和商洽工作,报告情况,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。
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、管理、整理立卷、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、衔接有序的工作。
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、精简、高效的原则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安全。
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、法规和其他有关保密规定。
第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,主管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。
第二章 公文种类
第七条 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:
(一)决 定
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,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,变更或者撤销公司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等。
(二)规定、办法
“规定”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安排,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和行为规范。
“办法”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。
(三)通 知
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的公文,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;传达要求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;任免和聘用干部。
(四)通 报
适用于表彰先进,批评错误,传达重要信息或情况。
(五)报 告
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,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。
(六)请 示
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、批准。
(七)意 见
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,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。
(八)函
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、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,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。
(九)会议纪要
适用于记载、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。会议决定事项如涉及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人员任免、经费审批以及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等,应以其他文件专项行文。
第三章 公文格式
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、秘密等级、保密期限、紧急程度、发文字号、签发人、标题、主送单位、正文、成文日期、印章、附注、附件、主题词、抄送单位、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。
(一)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明密级,分别为“绝密”、“机密”和“秘密”。其中,绝密级文件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。
(二)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,在公文首页左上角分别标明“特急”、“急件”。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“特急”、“加急”、“平”。
(三)公司在发文中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公司简称为“省交通广告”;联合行文,主办单位应当排列在前。
(四)发文字号应当包括:单位代字、年份、序号。联合行文,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。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之下,横线上方居中;函件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横线下方右侧。发文字号中的年度括号应使用“〔〕”,不可使用“()”或“[ ]”代替,序号不编虚位,不加“第”字。
公司发文代字分为“陕交广告字”、“陕交广告发”、“陕交广告函”三类,其中,“陕交广告字”为上行文,发文代字的使用,视公文的内容,参照《365bet》执行。
(五)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及所有会签人姓名。上行文标识的“签发人”用3号仿宋体字,后标全角冒号,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。其中,“请示”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(具体承办人)的姓名和电话。
(六)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,公文标题中除法规、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,一般不用标点符号,词组、短语之间一般也不空格。
转发文件的标题,除被转发文件的文种为“通知”时省略外,其它文种可保留一级。(如需要转发的文件是“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”;转发文件的标题为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”,不用“通知的通知”。)
(七)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,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、统称。
(八)公文如有附件,应在正文之后,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。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;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;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,页码连续编排;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;公文附件如果是表格,仍标识为“附件”,而不能将所附表格标识为“附表”或“表”。
(九)公文除“会议纪要”(以会议纪要名称为文头的)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,一律加盖印章。联合上报的公文,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,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。印章与正文最后一行应当保持规定的间距。当正文内容排完,所剩空间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,应通过调整行距、字距,使印章与公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“此页无正文”的做法。
(十)成文日期,以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;联合行文,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。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。会议通过的文件,以通过日期为准,并在标题之下、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。成文日期应当用汉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。不可将年份中“○”写为文字“零”、英文“o”或数字“0”。
(十一)公文如有附注(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),用3号仿宋体字,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。
(十二)公文应当按照主题词表规定的标识规则和词目标注主题词,主题词之间应空二个字的距离。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。平行文和下行文按照本机关的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。
(十三)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,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、统称。
(十四)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、横排,并使用规定的字号和字体。
第九条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
(一)排版规格
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(210mm x 297mm ),左侧装订。一份公文纸张规格应当保持一致(有些表格例外)。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,根据实际需要确定。
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,一般每面排22行,每行排28个字。个别上报文件按照要求A4型与16开纸张均可。
(二)印刷、装订
公文双面印刷,页码套正,左侧三分之一处装订,不掉页。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,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,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,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。单页码居右空1字,双页码居左空1字。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。一份文件应统一顺次编排页码。
(三)标题字号
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,置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,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;回行时,要做到词意完整,排列对称,间距恰当。公文一级小标题字型使用黑体。
第四章 行文规则
第十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,注重效用,从严控制发文数量。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、报告为3份。报送文件涉及事项需要上会研究的,其份数按通知要求办理。
第十一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。公司可以独立或与同级单位、社会团体联合对外行文;各部门(综合管理部除外)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外,不得对外正式行文;同级单位可以联合行文。
第十二条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。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,应抄送越过的单位。
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,不得行文。
第十四条 向本系统平级单位的重要行文,应当抄送直接上级单位。
第十五条 “请示”应一文一事,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等业务性较强的公文,在报请上级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同时,可抄送有关单位。
报告中不得夹带“请示”事项。
第十六条 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拟的公文稿,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,并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。
第五章 发文办理
第十七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。包括草拟、审核、签发、复核、编号登记、缮印、用印、发文登记、分发等程序。公司发文程序: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-部门负责人核稿-有关部门会签-综合管理部审核-总经理审签-综合管理部登记、编号、缮印、存档-主办部门分发。
第十八条 拟 稿
公文的起草,应由熟悉该项工作和业务的专人负责,重要公文应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起草,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,经集体研究后定稿。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,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草拟公文文稿,并由相关负责人核稿签字。
第十九条 草拟公文应做到:
(一)符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、政策及有关规定。
(二)情况确实,观点明确,表述准确,结构严谨,条理清楚,直述不曲,字词规范,标点正确,篇幅要力求简短。
(三)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、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。
(四)拟制紧急公文,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,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。
(五)人名、地名、数字、引文要准确。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,后引发文字号。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。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、月、日。
(六)结构层次序数,第一层为“一、”,第二层为“(一)”,第三层为“1.”,第四层为“⑴”。
(七)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
(八)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,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。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,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。
(九)公文中的数字,除成文日期、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、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,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(十)公文文稿第一页应用拟文稿纸誊写,按规定格式写明文件标题、拟稿单位、拟稿人以及文稿正文等。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对草拟文稿进行认真审核,并在拟文稿纸上签字。
第二十条 会 签
拟制公文,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、会签,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。会签文稿以会签部门负责人签字为有效。
第二十一条 审 核
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,应当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核,未经审核,不得送领导签发。审核的重点是:是否需要行文、行文方式是否妥当,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,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。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,审核人员有权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。内容紊乱、文字冗长、需做较大修改的文稿,可提出修改意见,由拟稿人进行修改。勾划较乱的文稿应由拟稿人誊清后再送领导签发。
第二十二条 签 发
董事会的文件,一律由董事长签发。涉及重大事件、重大工作的上报文件,由总经理阅,董事长签发。涉及经营管理工作和执行工作的上报文件,由总经理签发。
向外单位发的函件,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签发。
第二十三条 复 核
公文正式印制前,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复核,复核的重点是:审批、签发手续是否完备,附件材料是否齐全,格式是否统一、规范等